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富豪遭绑架被逼杀人案,遇害者是3个孩子的妈妈(图)
发布者:看今朝网   发布时间:2015-11-19 23:45:21  阅读:404次 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富豪遭绑架被逼杀人案,遇害者是3个孩子的妈妈(图)

2015-11-19 10:42:59  来源:北京青年报  作者:记者

 

  

 

  遇难者阿果生前的照片 供图/小西

 

  原标题:为绑架宜宾首富 嫌犯半年租两地

 

  宜宾首富章英启被绑架胁迫杀人一案虽然被警方正式披露,但该案仍有诸多疑点待解。北京青年报记者调查发现,4名绑架案嫌疑人早于半年前便租住在章英启所在小区,今年9月又租下金沙江畔的农家院用于作案。

 

  北青报记者了解到,死者今年23岁,来自四川大凉山的彝族女孩,在宜宾一家按摩店工作,11月11日夜里随一名男子离开后,就再也没有回来。然后,她就在金沙江畔的那个农家小院的房间里,被胁迫下的章英启杀死。

 

  章英启妻子:我们是受害者

 

  据四川当地媒体报道,章英启的妻子曾对媒体表示,章目前在家休息。18日,章英启的妻子对北青报记者称:“我们是受害者。”

 

  章英启的妻子表示绑架案被披露后,她和家人每天都接到大量电话,生活已被严重打扰。一切都等待警方的调查。

 

  

 

  53岁的章英启被民间称为“宜宾首富”,11月10日遭绑架被胁迫杀人。

 

  事发按摩店仍在营业

 

  北青报记者了解到,章英启在被胁迫状态下勒死的那名女子是宜宾一家按摩店员工。这家按摩店位于宜宾市建设路,这条仅有几百米长的道路,开设10余家按摩店。

 

  据其中一家按摩店的员工介绍,被害者来自一家名叫“温馨按摩”的店铺,与受害者相识的员工称,受害者最后一次下班大约是11日夜里10点,当时称有一个男人在等她。该店店主表示,受害者在该店工作只有十来天,之前在其他按摩店工作。

 

  目前这家按摩店还在营业,据悉11月12日,警方曾到该按摩店调查情况,该店只有当天未开业。

 

  小区安保较严但不过问住户

 

  昨日下午,南岸雪绒花园小区是一处高档小区,大门挂有“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”。凡是陌生人和陌生车进入小区,保安挨个询问,联系业主并登记方可进入,检查非常严格。但保安见到熟悉小区业主,根本不用打招呼,喊一声,保安就把门打开。

 

  据了解,章英启被人从小区电梯内绑走,并开车离开,作为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,为何未被人发现,小区保安称这个不清楚,也不知道电梯是否有监控。

 

  据小区保安介绍,这个小区2005年建成,属于富人区。他说,章英启为人和善,平时很低调,事发前,犯罪嫌疑人租住在这小区已有半年,以前没发现异常。

 

  据《四川日报》报道,雪绒花园小区的物管人员称,4名绑架案的嫌疑人都是该小区的租房业主,4人作案用的面包车也是小区的登记车辆,可以自由进出,所以保安从未对那辆面包车进行特别盘查。

 

  杀人地点在金沙江畔农家院

 

  北青报记者了解到,犯罪嫌疑人作案的地点位于宜宾市翠屏区赵场街道农场村,在该村锅巴溪组有一栋三层农家院,12日,大量刑警曾将此农家院封锁勘察。该农家院毗邻金沙江,背靠一处断崖,前后都是山路,距离最近的人家超过百米。

 

  该农家院业主名叫李光海,他称,今年9月小院背后的山体曾发生滑坡,导致房屋受损,而后此处房屋一直空闲。李光海说,9月中下旬,有三名男子以做根雕生意为名找到自己,提出以每年3万元的价格租下这个院子。据《成都商报》报道,该处院落租房者的名字,与此前流传的宜宾首富绑架案中嫌犯陈伟的名字相同。

 

  据李光海介绍,房屋交付以后,租客换了院门的锁。租客曾向自己提出要在院子里“修一个炉子”。

 

  该院落三层楼房外另加盖一处带顶的半开放式工棚,工棚一直连到外墙,在这里有一处红砖砌成的焚烧炉。焚烧炉长度约2米,宽1米以上,焚烧炉已被扒开,本该封住炉顶的铁皮盖板倒在一旁,附近还有数节铁皮烟囱。从扒开处可以看到焚烧炉结构,一排钢筋将炉体分作上下两层,上层斑驳焦黑,下层仍留有大量煤渣。

 

  据《华西都市报》报道,绑架案中被杀的女子尸体曾遭到焚烧。被害女子的妹妹对北青报记者表示,警方曾拒绝让她辨认遗体,只提取了她的DNA,并取走了死者生前使用过的化妆品、牙刷等生活用品。

 

  《华西都市报》报道称,现场仍遗留有未吃完的方便面、矿泉水等物,其中一袋面包的包装袋显示,面包是11月7日10点54分在南岸某超市购买,这个超市正好位于被绑架的章英启所住的雪绒花园小区附近。

 

  文/本报记者刘保奇《华西都市报》

 

  遇害者是三个孩子的母亲

 

  今年只有23岁 父亲早逝母亲改嫁家里还有7个弟妹

 

  “我这几天听得最多的就是《姐姐》这首山歌,睁眼闭眼心里想的都是她。”昨天,在宜宾首富绑架案中的遇难者阿果的妹妹小西对北青报记者说。

 

  阿果11日凌晨下班没有回去,11日上午小西也没等到姐姐。“那天我们约好一早回凉山彝族自治州雷波县的家中,看弟弟妹妹,我们买了很多衣服和吃的,因为20日是彝族的新年,我们再忙都要回去。”而11日下午,小西等到的却是当地警方的到来,“你姐姐遇害了,请配合我们做DNA检测”。这时候小西整个人都懵了。

 

  为了养活孩子才来宜宾的

 

  “我现在挺后悔劝我姐姐来宜宾的,她日子过得太苦了,才23岁,却是三个孩子的母亲,奶粉钱都买不起。”小西说,她和姐姐从来没有读过书,自己在宜宾一个餐饮店当服务员,姐姐之前一直在老家山里做农活,姐姐结婚后,有了三个孩子。

 

  “最大的男孩4岁,还有个3岁和一岁半的女儿。”在阿果向小西表露生活艰难后,小西劝姐姐来宜宾,“并不是工资很高,只是大凉山的山里,你不知道,日子真的很难。”随后,阿果在宜宾一家按摩店找到一份工作,工作时间是每天的晚八点到凌晨三点,工资只有两千多。“她回家看起来一点精神也没有,从来没跟我说累,只说看到孩子开心自己觉得累很值得。”小西说,姐姐休息时间很少,挣的钱也基本上花在孩子身上。“她来宜宾,就是为了孩子。”

 

  七个弟妹的大姐

 

  “姐姐一走,弟弟妹妹都不知道怎么办了。”小西说,姐姐虽然只有23岁,但是却是家里的大姐。“下面包括我自己有七个弟弟妹妹,我自己是老二,最小的才5岁,有三个男孩在上学。”小西说,学费啊生活费什么的,都靠姐姐和自己拿,平时也靠亲戚接济。

 

  “所以你说她辛不辛苦,我父亲酗酒,三年前就去世了,而母亲在父亲去世前一年就改嫁了。”小西说,母亲从没跟他们打过电话。“父亲去世前跟姐姐说了,无论日子多艰难,一定要带好弟弟妹妹,所以你们可以想象她有多辛苦。”小西说,但是姐姐也从来没说苦,也很活泼开朗,经常想着弟妹。

 

  北青报记者问询为何家里顶梁柱不是姐夫时,小西说,姐夫和姐姐是相亲认识,也是彝族的,“他人很老实,就是干农活,但是干农活在山里,只能吃饱。”

 

  家人:一定要有人为姐姐的死负责

 

  小西告诉北青报记者,目前警方除了采血让她DNA鉴定,还让自己协助警方拿走了姐姐平时用的一些生活物品,牙膏、牙刷、鞋子、盆、化妆品等。但是对于亲属想要看尸体的要求,小西说警方拒绝了他们的要求,只说现在案情还不清晰,让他们等结果。

 

  “事情发生已经一周了,我们现在也不想待在宜宾,已经回雷波老家了,但是每天都是煎熬,没有一点进展。”小西说,她不知道该不该追究直接杀死姐姐的章英启,也不知道到底该追究谁的责任,但是一定要有人为姐姐的死负责。

 

  (应采访对象要求,阿果、小西为化名)

 

  文/本报记者王晓芳 张雅

 

 

 

  四川宜宾首富遭绑架受胁迫杀人 应担何种责任?

 

  新京报讯 近日,四川宜宾市首富章英启遭人绑架勒索1亿元,有网帖曝出案发细节。昨日下午,宜宾警方证实,伊力集团董事长章英启确实受胁迫参与杀害了一名陌生女子,目前四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拘。

 

  疑犯因经商亏损动“绑架”念头

 

  最先曝出此案的网帖称,犯罪嫌疑人刘某因经商亏损巨额资金,半年前邀约岳某、陈某、冯某等人,预谋对宜宾首富、伊力集团53岁的法人代表章英启进行绑架勒索。

 

  该网帖对案件经过进行了介绍:11月10日21时许,犯罪嫌疑人刘某、岳某、陈某利用冯某(女)事前准备好的脚镣,在宜宾市翠屏区一小区电梯内,以喷辣椒水、捆绑手脚、捂嘴蒙眼的方式,将章英启绑架至宜宾市翠屏区赵场街道办一出租房内,并用自制手枪威胁章英启在2016年3月前交赎金1亿元。“章英启迫于威胁同意后,4人威逼章英启对一按摩店员工进行绳索勒颈的方式杀害,并对这一过程进行摄像记录作为威胁证据,之后将章英启释放回家准备赎金。”

 

  章英启朋友:“章工作生活未受太大影响”

 

  昨晚,章英启的一位朋友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称,12日,章英启曾详细向他讲述了案发经过,大部分内容与上述网帖符合,犯罪嫌疑人的确准备敲诈勒索1亿元。

 

  “他说4名犯罪嫌疑人中的女嫌疑犯冯某主要负责后勤工作,比如购买作案工具,准备作案程序等,其余人则对其进行绑架、威胁。”章英启的这位朋友称,被胁迫用绳索勒女按摩店员时发现女子意识有些模糊,在勒颈过程中女子没有挣扎,怀疑女子当时处于非正常状态。

 

  被迫参与杀害女子后,4名嫌疑人开始对章英启进行敲诈勒索交涉。“交涉过程中,他一直在尽力配合对方的要求,嫌疑人非常缺钱,唯一要求就是明年3月份之前拿到巨额钱财,否则就威胁他杀人。”章英启的这位朋友转述称,11日凌晨被释放后,章英启随即向公安机关报案,一方面告诉警方嫌疑人要求,另一方面保持与嫌疑人沟通,直到最后嫌疑人陆续落网。

 

  章英启的这位朋友表示,章与嫌疑人并不相识,其居住的小区为高档欧式小区,平时为人比较低调,也没有随行保镖,出入比较随意,之前也从未遇到意外事件。

 

  “他这两天的状态挺好,情绪也很稳定,也未受伤,现在就等警方后续调查。”章英启的朋友称,目前,章英启处于正常生活工作的状态,绑架事件并未给其带来太大影响。

 

  被胁迫杀人应承担何种责任?

 

  北京京润律师事务所律师韩骁表示,目前披露的案发经过未经警方证实,暂时无法准确判断章英启在该案中承担的法律责任,但根据多种可能性,章英启的行为不构成紧急避险,可能面临涉嫌故意杀人罪,构成胁从犯。

 

  被胁迫杀人按情节减轻处罚

 

  韩骁称,章英启与其他绑架他的人构成共同犯罪,涉嫌故意杀人罪。如果绑架他的人只是纯语言威胁,不一定能认定其构成胁从,如果按照网帖披露的“章英启被枪指着胁迫杀害”,绑架者有其他暴力情节的,则可能构成胁从犯。胁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被胁迫参加犯罪的人,胁从犯为法定从轻情节。刑法规定:“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,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。”

 

  另一方面,如果章英启能积极赔偿被害人,并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,为酌定从轻情节,又被公权力机关认定为胁从犯,为法定从轻情节,存在免除处罚的可能性。理论界中,该问题处罚上存在部分争议,实务中,有受胁迫杀人而不被起诉的案例。2007年,云南省昆明市公安局侦破两起失足妇女被三名男子胁迫去杀“同行”的案件,最后,考虑到杀人出于被迫,昆明市检察院对实施杀人的两名失足妇女,作出了不起诉的决定。

 

 

  人质行为是否构成紧急避险

 

  韩骁指出,我国《刑法》规定了紧急避险制度为使国家、公共利益、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、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,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,造成损害的,不负刑事责任。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,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。

 

  韩骁称,经对紧急避险和胁从犯之对比,可知,章英启虽被迫参与杀害第三人行为,但是其行为仍然破坏了法律秩序,在主观上有直接造成第三人死亡的故意,客观上造成了第三人死亡,应该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的胁从犯。

 

  本版采写/新京报记者 程媛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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